关于加强因公外出管理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2015-10-23 浏览:1935 |
公司各单位: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,规范工作秩序,现就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岗外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 公司副总、部门经理因公外出,应告知综合办负责人(黄洪明),黄洪明因公外出,应向分管副总报告; 2、 机关部门员工因公外出,应向部门经理报告; 3、 食堂经理因公外出,应向分管副总报告; 4、 食堂其他员工因公外出,应向食堂经理报告; 5、 员工因工外出,如未按要求报告,综合办有权进行调查,无法证明确系外出公干的,视为旷工,将按《员工奖惩管理办法》进行处分; 6、 员工因私外出,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。 特此通知 武汉华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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